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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证明怎么开?公司不给怎么办?

在劳动法律实践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重要阶段,明确是否处于试用期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义务,要证明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需从法律依据、合同约定、事实状态等多维度综合举证,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试用期认定的核心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法律条文是证明试用期的根本依据,但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劳动合同:书面约定的直接证明

劳动合同是证明试用期的首要证据,需重点关注以下条款:

  1. 试用期条款明确性:劳动合同中应单独约定试用期期限,或明确约定“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若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工资”或“转正条件”而未明确期限,可能因约定不明被认定为无试用期。
  2. 期限合法性: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定上限,例如签订2年劳动合同却约定6个月试用期,超期部分应视为已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有权主张转正工资。
  3. 岗位一致性:试用期岗位应与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一致,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擅自调岗至不同岗位,且该岗位约定的试用期更短,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

示例:劳动合同关键条款对照表 | 条款类型 | 合法约定示例 | 风险约定示例 | |--------------------|------------------------------------------|------------------------------------------| | 试用期期限 | “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3个月” | | 起止时间 | “试用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 仅写“试用期3个月”,未明确起止日期 | | 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8000元,转正后10000元” | “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80%执行”但未明确基数 |

事实状态:实际履行的辅助证明

除书面合同外,实际履行情况可作为补充证据,尤其在合同约定不明时:

  1. 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单位是否按试用期标准支付工资(通常低于转正工资),工资条中是否明确标注“试用期工资”,若入职后3个月一直按转正工资发放,可能被认定为已过试用期。
  2. 社保缴纳情况:部分地区实践中,社保缴纳基数是否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定,可作为参考依据,但需注意社保缴纳并非认定试用期的法定要件。
  3. 与考核:劳动者是否处于“考察阶段”,例如用人单位是否设置转正考核、是否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中若明确提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反向证明双方存在试用关系。
  4. 考勤与管理制度: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者纳入试用期考勤系统,是否适用针对试用期员工的特殊管理规范(如更短的请假审批流程)。

举证责任分配与争议解决

  1.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当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时,需举证证明:①双方存在明确的试用期约定;②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劳动者;③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事实,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条件公示证据,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2. 劳动者的举证途径: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如钉钉/微信中关于转正考核的对话)、同事证言等,邮件中HR通知“试用期为6个月”的记录可直接证明试用期期限。
  3. 劳动仲裁与诉讼:双方对试用期存在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结合合同文本、工资支付凭证、实际工作情况等综合判断,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形的认定

  1.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续订,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A公司1年合同到期后续签2年合同,公司再次约定3个月试用期,该约定无效。
  2. 合同变更与试用期: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合同期限,不得约定新的试用期,原合同1年+2个月试用期,到期后协商延长1年,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3. 劳务派遣与试用期: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约定试用期,需依据派遣协议及劳动合同确定,但试用期期限仍需符合法定上限。

相关问答FAQs

Q1: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试用期,但口头告知有3个月试用期,如何证明?
A:可通过以下方式举证:①入职沟通时的录音录像(需确保合法取得,如未经对方同意录音可能涉及证据瑕疵,但可作为辅助线索);②工资发放记录,若前3个月工资明显低于转正工资,且工资条注明“试用期工资”;③同事或主管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证言;④工作安排中体现的考察内容,如转正考核表、试用期培训记录等,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试用期期限需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合理推断。

Q2: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80%,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影响试用期认定?
A:试用期工资标准违法不影响试用期的成立,但劳动者可主张补足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未达标,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足,但不能仅因工资问题否定双方存在试用关系,试用期认定的核心仍在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状态,工资标准属于劳动报酬争议范畴,与试用期资格认定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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