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考核中的计分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极强的工作,其核心在于通过量化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履职成效,从而推动政策落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计分体系的构建需遵循“目标导向、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原则,确保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并为改进工作、激励担当提供依据。
计分指标体系的构建
计分的基础是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指标设计需紧扣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定位,通常分为“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是各部门均需承担的基础性工作,如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等;个性指标则根据部门职责差异设定,如经济发展部门侧重GDP增速、项目落地率,民生部门侧重公共服务满意度、民生实事完成率,执法部门侧重案件办结率、执法规范度等,指标设定需遵循SMART原则(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相关性、时限性),避免模糊不清或难以量化,优化营商环境”可细化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X%”等可量化指标。
计分方法与权重分配
计分方法需兼顾定量与定性评价,确保结果全面客观,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数据采集直接赋分,如经济指标完成率、任务按时完成率、群众投诉办结率等,此类指标数据来源明确,可通过政务系统、统计报表、第三方监测等渠道获取,计算方式通常为“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权重分值”,定性评价则通过专家评审、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开展,针对工作创新、服务态度、团队协作等难以量化的内容,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等级,再对应转换为具体分值,群众满意度测评中,“非常满意”计100分,“满意”计80分,“基本满意”计60分,“不满意”计0分,最终按有效问卷占比加权计算。
权重分配是计分的关键环节,需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在乡村振兴攻坚期,农业农村部门的“产业振兴指标”权重可设为30%,而在疫情防控阶段,“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指标”权重则需显著提升,权重分配需广泛征求上级部门、服务对象、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权重设置既符合战略导向,又兼顾部门实际,避免“一刀切”。
数据采集与审核机制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计分的生命线,需建立多源数据采集体系,包括:政务平台自动抓取(如行政审批系统中的办件量)、部门定期报送(如季度工作报告)、第三方独立评估(如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反馈(如12345热线投诉数据)等,为确保数据可信,需设置严格的审核流程:数据报送部门对真实性负责,考核主管部门进行交叉复核,对存疑数据启动实地核查或第三方审计机制,某县考核“农村危房改造完成率”,需由住建部门提供改造名单及验收照片,再经乡镇实地抽查、县级住建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计入评分。
计分流程与结果应用
计分流程一般包括“数据采集—初步评分—复核申诉—结果公示—最终审定”五个环节,初步评分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指标体系和数据结果计算,部门对评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材料并提供证据,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后反馈结果,评分结果需通过政府官网、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透明公正,最终审定结果需报请政府常务会议或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并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财政预算分配等挂钩,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整改、问责追责,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动态调整与持续优化
政府绩效考核计分体系并非一成不变,需根据政策变化、发展阶段和社会需求动态优化,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精简率”指标权重可逐步提高,而“项目审批盖章数量”等传统指标则需调整或取消,需定期开展考核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被考核部门的反馈,分析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计分方法的合理性,及时剔除不适用指标,补充新增重点内容,确保考核始终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相关问答FAQs
问:如何避免绩效考核中出现“数据造假”问题?
答:防范“数据造假”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强化技术手段,利用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抓取、实时比对,减少人工报送环节;二是完善审核机制,建立“部门初审—交叉复审—随机抽查—责任倒查”的多级审核链条,对虚报、瞒报数据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由独立机构对关键指标数据进行核验,增强数据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问:定性指标评价中如何确保公平性?
答:定性指标评价的公平性依赖于标准化流程和多元参与:一是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对“优秀”“良好”等等级明确定义,避免主观随意性;二是扩大评价主体,结合上级评价、同事互评、服务对象评议、社会监督等多维度意见,服务态度”指标可包含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占60%)、分管领导评价(占30%)、同事互评(占10%);三是实行匿名评价机制,减少人际关系干扰,同时评价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复核,确保结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