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如何计算扣款钱数是许多职场人士关心的问题,因为直接关系到个人收入,不同企业、不同用工形式下的病假扣款规则存在差异,但核心计算逻辑主要围绕“病假工资基数”和“病假支付比例”展开,以下从基本概念、计算步骤、不同场景差异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病假扣款计算的核心要素
病假扣款的本质是“扣除公司正常支付的部分”,而实际到手的病假工资=(月工资÷计薪天数)×病假天数×支付比例,关键在于确定“月工资基数”和“支付比例”。
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
病假工资基数是计算病假报酬的基础,通常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度为准,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如基本工资、全额工资等),则按约定执行。
- 实际出勤工资:若未约定,通常以员工本人上一个月的应发工资为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基本工资:部分企业可能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但需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协商一致:企业和员工可通过协商确定基数,但需书面确认。
病假支付比例的确定
支付比例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长综合确定,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支付比例通常如下(具体以地方规定和企业制度为准):
- 医疗期内:
- 工作年限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
- 工作年限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支付;
- 工作年限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支付;
- 工作年限满6年不满8年的,按90%支付;
- 工作年限满8年及以上的,按100%支付(即正常支付工资,不扣款)。
- 医疗期外:若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员工未治愈且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继续休假,可能按事假处理或双方协商支付,但通常不高于医疗期标准。
病假扣款的具体计算步骤
以月薪制员工为例,假设月应发工资为A,病假天数为B,当月计薪天数为C(法定为21.75天,即(365天-104天休息日)÷12个月),支付比例为D,则病假工资=(A÷C)×B×D,扣款金额=月应发工资-病假工资。
示例:员工月薪6000元,工龄3年(支付比例70%),当月请病假3天,则:
- 日工资=6000÷21.75≈275.86元;
- 病假工资=275.86×3×70%≈579.31元;
- 扣款金额=6000-579.31=5420.69元。
若员工当月有全勤奖金、绩效工资等浮动部分,需根据公司制度判断是否扣除,部分企业规定“病假期间不享受全勤奖金”,则需额外扣除全勤奖金金额。
不同用工形式的病假扣差异
全日制员工
- 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医疗期,支付比例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试用期后:按上述工作年限比例计算,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则日最低病假工资=2000÷21.75×80%≈73.56元)。
非全日制员工
非全日制员工(如小时工、兼职)通常不享受病假工资,因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病假期间无法提供劳动,可按双方约定停发劳务报酬,但不涉及“扣款”概念。
特殊情况处理
-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无论计算结果如何,病假工资支付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地最低工资为2200元,则月病假工资最低为2200×80%=1760元,若按上述计算低于该标准,需按1760元支付。
- 疾病救济费:对于医疗期届满仍不能工作的员工,部分地方规定可发放疾病救济费,标准通常低于病假工资(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70%),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 连续病假跨月:若病假跨越自然月,需分别按两个月的计薪天数和支付比例计算,不能合并计算。
企业制度与法律规定的衔接
企业制定的病假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不得约定“病假无薪”或“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80%”;
- 医疗期期限需符合法定标准(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
-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如病假条),否则可按旷工处理。
病假扣款与社保、个税的关系
- 社保:病假期间,企业仍需正常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可从病假工资中代扣代缴。
- 个税:病假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若月收入(含病假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病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和奖金?
答: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不包含加班费,但是否包含奖金需根据企业制度确定,若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明确“奖金与出勤率挂钩”,则病假期间可能不享受或按比例享受奖金;若奖金属于固定发放(如全勤奖),则病假期间通常不予发放,建议员工查阅公司《员工手册》或直接咨询HR确认。
问题2:试用期内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答:试用期员工同样享受医疗期,支付比例按实际工作年限确定(不满2年按60%),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地最低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员工月薪3000元,请病假2天,则日工资=3000÷21.75≈137.93元,病假工资=137.93×2×60%≈165.52元,若低于当地日最低病假工资(2000÷21.75×80%≈73.56元/天×2=147.12元),则按147.12元支付,试用期员工病假不影响转正,但需提供有效病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