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处理经常请假的员工需要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既要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也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开除员工是最终手段,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晰、程序合规的基础上,避免法律风险,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需明确“经常请假”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应通过考勤记录、请假审批流程等客观证据,统计员工的请假频率、时长及原因,判断是否符合制度中关于“旷工”“连续或累计缺勤达到一定天数”等解雇条款,可建立员工考勤异常统计表,记录日期、请假类型(病假、事假、旷工等)、时长、审批状态及累计次数,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若员工请假存在虚假材料(如伪造病假条)或未按流程审批(如突然缺勤未补手续),可直接视为违纪,按制度规定处理。
需区分请假原因的合理性,对于因工伤、职业病、法定医疗期内的病假,或女性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特殊假期,企业不得依据“经常请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赔偿金(2N),若员工事假频繁,需审查其是否影响工作进度及团队协作,例如关键岗位员工长期缺勤导致项目延误,可通过绩效评估、团队反馈等方式收集证据,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在启动解雇程序前,必须履行前置沟通与整改要求,首次发现异常请假时,应与员工进行正式谈话,了解具体原因(如是否涉及健康、家庭困难或工作压力),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医院诊断书、请假申请表等),若员工存在改进意愿,可协商调整岗位(如减少高强度工作)、灵活安排办公时间,或协助其申请企业帮扶资源(如员工援助计划EAP),此过程需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会议纪要、邮件往来),证明企业已尽到教育义务。
若沟通后员工仍无改进,且考勤记录显示其行为已达到制度规定的解雇条件,企业需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原因(如“连续旷工X天”“累计事假超过X天且影响工作”)、法律依据(具体条款编号)及解除日期,通知需通过EMS、公证送达等方式确保员工签收,避免因“未送达”导致程序违法,结清工资、办理离职交接,并配合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避免额外纠纷。
企业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解雇依据的《员工手册》或考勤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内容明确具体(如“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视为严重违纪”),且已向员工公示(如签字确认、培训记录),若制度中未明确规定“经常请假”的解雇条件,或条款模糊(如“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企业在仲裁或诉讼中可能因“依据不足”败诉。
建议企业优先采取调岗、培训、协商解除等柔性方式,降低用工风险,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N),既能解决问题,又避免法律纠纷,若必须单方解雇,务必收集完整证据链(考勤记录、违纪事实、沟通记录、制度文件),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程序合规。
相关问答FAQs
Q1:员工以“抑郁症”为由长期请病假,企业能否直接解雇?
A1:不能直接解雇,员工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若医疗期内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伪造病假证明,企业可按严重违纪解除,无需支付补偿。
Q2:员工频繁请事假但均经审批,企业是否有权解雇?
A2:需结合事假影响及制度规定,若员工事假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连续请假超过半个月且未安排交接),且制度中明确“事假累计达X天可解雇”,企业可依据制度解除;若制度未规定,需与员工协商,若协商一致可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单方解雇可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