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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保险如何退保?离职后手续怎么办?

单位工伤保险退保是一个涉及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和员工权益的系统性工作,需严格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人社部门的规定,确保程序合规、数据准确、风险可控,以下从退保情形、办理流程、材料准备、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详细说明。

退保的核心情形

单位工伤保险退保并非随意操作,需符合法定或政策规定的特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单位注销或破产:单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破产的,需在清算前办理工伤保险退保手续,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2. 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单位整体迁移至新统筹地区,且新地区已开通工伤保险业务的,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退保),再由新单位在新参保地重新参保。
  3. 员工劳动关系全部终止且无遗留工伤:单位所有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且经确认无未完结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支付事项时,可申请退保。
  4. 政策调整或特殊规定:因地方政策调整(如行业类别变更不再需要单独参保)或特殊行业政策要求,需终止原工伤保险关系的。
  5. 重复参保且无法合并:因系统错误或单位操作失误导致重复参保,经人社部门核实确认后,需办理退保并保留唯一有效参保关系。

退保办理流程

不同情形下的退保流程略有差异,但总体遵循“申请-审核-结算-归档”的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一)单位内部准备

  1. 自查核实:确认退保原因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完结的工伤案件(如工伤认定申请中、劳动能力鉴定待处理、工伤医疗费用未报销等)、未支付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确保无遗留问题。
  2. 数据统计:整理参保人员名单、缴费记录(含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工伤待遇支付台账等,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1. 线上或线下提交材料:根据当地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网、人社局官网或现场服务窗口提交退保申请材料(详见下文“材料清单”)。
  2. 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工伤保险退保申请表》,注明退保原因、退保时间段、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关键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人社部门审核

  1. 材料初审:人社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重点核对退保原因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未完结的工伤或待遇支付事项。
  2. 系统核查:通过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核查单位参保状态、缴费记录、工伤案件处理进度等,确保无遗漏问题。
  3. 复核与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退保申请,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依次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需书面告知退保原因及整改要求。

(四)费用结算与账户处理

  1. 个人退费处理:若存在个人缴费部分(部分地区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需确认当地政策),人社部门会将个人缴费部分退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返还至员工;若单位已垫付,可直接冲抵后续应缴费用。
  2. 单位缴费结算:计算单位已缴费用与应缴费用的差额,多缴部分退还至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少缴部分需补足后才能完成退保。
  3. 账户注销:退保完成后,人社部门会关闭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账户,同步更新系统状态为“退保”。

(五)资料归档与通知

  1. 资料归档:人社部门将退保申请表、审核意见、结算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2. 结果通知: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单位退保结果,并出具《工伤保险退保确认书》。

退保所需材料清单

不同情形下所需材料略有差异,以下是通用材料及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供参考:

材料类别 通用材料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基础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退保申请表》(加盖公章);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销/破产: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法院破产裁定书;
跨区域转移:提供新参保地《接收函》或迁移证明;
员工全部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员工离职证明及无工伤声明(需员工签字)。
缴费与待遇材料 近6个月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工伤待遇支付台账(如有)。
存在未完结工伤案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待遇支付计划;
重复参保: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及合并说明。
银行账户材料 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退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1. 严禁“带病退保”:若单位存在未完结的工伤认定、鉴定或待遇支付事项,不得强行退保,否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垫付工伤费用、行政处罚等)。
  2. 退保时效要求:单位注销或破产的,需在清算组成立前30日内办理退保;跨区域转移的,应在迁移后30日内完成原参保地退保及新参保地参保,避免断保风险。
  3. 数据准确性:提交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等信息需与系统一致,若因数据错误导致退保失败或费用结算错误,需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4. 员工权益告知:退保前,单位应书面告知员工相关情况(尤其是涉及个人缴费退费时),避免劳动纠纷。
  5. 政策动态关注:各地工伤保险政策存在差异(如部分地区允许“按月退保”或“年度退保”),需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最新要求,确保操作合规。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单位员工离职后,工伤保险需要立即退保吗?
解答:不需要,工伤保险退保针对的是“单位整体参保关系终止”,而非单个员工离职,员工离职后,单位只需在社保系统中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停止缴纳其工伤保险费用即可,无需办理退保,只有当单位所有员工均离职且无遗留工伤问题时,才可申请整体退保。

问题2:退保后,员工之前发生的工伤还能享受待遇吗?
解答:若退保时已确认无未完结的工伤案件,退保不影响员工已发生的工伤待遇(如已认定的工伤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若退保后才发现员工存在未申报的工伤,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责任,且人社部门可能对单位处以罚款,退保前必须彻底排查工伤隐患,确保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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