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中,挖到对方公司的核心人才是企业快速获取能力、突破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但这一过程需要系统性的策略和严谨的执行,避免引发法律风险和负面舆情,以下从目标锁定、渠道搭建、沟通策略、风险防控四个维度,详细拆解如何高效挖掘对方公司人才。
精准锁定目标:明确“挖谁”与“为何挖”
挖人并非盲目“撒网”,首先要明确目标画像与核心需求。从岗位价值出发,优先聚焦三类人才:一是掌握核心技术或稀缺资源的骨干(如算法工程师、资深产品经理),二是具备行业影响力的管理者(如部门总监、区域负责人),三是拥有独特客户资源或业务渠道的关键人才(如大客户销售、供应链负责人),这些人才不仅能直接填补能力缺口,还能带动团队或业务模式的升级。
深度评估匹配度是关键,需结合企业当前战略阶段(如扩张期需侧重业务开拓人才,转型期需侧重创新技术人才),分析目标候选人的技能经验、职业诉求(如薪资涨幅、职业晋升、工作生活平衡)与企业提供的岗位是否契合,若企业计划开拓新能源市场,可优先锁定在传统能源企业有新能源项目经验的运营人才,而非单纯寻找行业“大牛”,可通过行业报告、企业年报等公开信息,研究目标公司的组织架构与人才布局,确定其核心部门(如研发、销售、战略)中的关键人物,避免在边缘岗位浪费时间。
多渠道触达:建立“内外联动”的人才网络
找到目标候选人后,需通过多元化渠道建立联系,提升触达效率。内部推荐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通过企业内部员工(尤其是跨行业、跨公司的人脉资源)获取目标候选人的信息,不仅信任度高,还能快速了解其离职意向,可设立“伯乐奖”,对成功推荐核心人才的员工给予现金奖励或晋升积分,激发内部推荐动力。
外部专业渠道同样重要,可与猎头公司深度合作,明确需求后,要求猎头提供目标候选人的背景调查报告(包括离职原因、薪资水平、职业痛点),并签订“独家寻访协议”,避免信息泄露;利用行业社群(如LinkedIn、专业论坛、微信行业群)主动接触候选人,通过内容互动(如分享行业洞察、邀请参与线上研讨会)建立初步信任,而非直接“硬推销”。
第三方背书能提升说服力,通过目标候选人所在行业协会、前同事或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引荐,以“朋友式”沟通降低其防备心理,同时借助第三方的权威性,增加企业信息的可信度。
深度沟通:聚焦“价值共鸣”而非“利益诱惑”
与候选人的沟通是挖人成败的核心环节,需避免单纯用高薪“挖墙脚”,而是通过“价值共鸣”打动对方。前期准备要充分:提前研究候选人的职业履历(如过往项目成果、管理风格)、在目标公司的处境(如近期是否未晋升、团队是否动荡),以及其隐性诉求(如希望接触更前沿的技术、获得更大的决策权)。
沟通策略上,采用“倾听-共鸣-呈现”三步法:首先以“请教行业经验”为由打开话题,倾听其对当前工作的痛点(如流程僵化、资源不足),表达理解(如“我之前接触过不少类似情况,很多同行都有这样的困扰”);结合企业优势(如技术平台、业务增长速度、团队氛围)与候选人的诉求,构建“你能获得什么”的价值图谱,“您之前主导过XX类型项目,我们正在孵化类似业务,您可以直接牵头团队,同时公司会投入专项资源支持,避免您在原公司遇到的资源瓶颈问题”;坦诚沟通岗位挑战(如业务压力、团队磨合),展现企业的真诚,避免过度承诺。
后续跟进需及时:每次沟通后24小时内发送总结邮件(明确候选人关心的点及企业能提供的支持),并定期通过简短信息(如行业资讯、企业动态)保持联系,避免因周期过长导致候选人遗忘或动摇。
风险防控:规避法律与舆情陷阱
挖人过程中,法律风险与舆情防控不可忽视。法律层面,需确保候选人不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可通过猎头或律师核实其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避免因挖人引发诉讼;若目标公司有“脱密期”规定(如涉密岗位员工),需等待脱密期结束后再接触,同时在新劳动合同中明确“不存在竞业限制纠纷”的条款。
舆情层面,需避免公开挖角引发目标公司反击,不通过社交媒体直接点名候选人,不发布贬低目标公司的言论,而是以“人才引进”的正面形象进行宣传(如强调企业对人才的重视、行业发展的机遇),若候选人提出原公司股权、未结算奖金等诉求,需协助其与原公司友好协商,避免因“离职纠纷”影响入职进程。
相关问答FAQs
Q1:挖人时如何判断候选人是否“真心想跳槽”,而非仅为了加薪?
A:可通过细节观察验证候选人动机:一是询问其对原公司的具体不满(若仅泛泛而谈“薪资低”,可能是试探;若提到“晋升空间不足”“战略方向不清晰”等深层问题,则离职意愿更强);二是了解其对新岗位的期待(如关注“团队规模”“项目资源”而非仅“薪资涨幅”,说明更看重长期发展);三是通过第三方(如前同事)侧面了解其近期工作状态(如是否频繁请假、投递简历),综合判断跳槽决心。
Q2:如何避免因挖人引发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
A:需做好三方面防护:一是尽职调查,要求候选人提供原公司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确认其离职是否涉及违约;二是规范沟通,避免在候选人未明确离职前,诱导其违反原公司保密义务(如透露客户信息、项目数据);三是协议约束,在新劳动合同中明确“候选人保证与原公司无未了结的劳动纠纷,若因此导致企业损失,由候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保留候选人与原公司协商离职的记录(如沟通邮件、离职证明),作为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