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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离职人数?公式、方法与实例详解

计算离职人数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不仅反映了企业的人员流动情况,更是评估组织健康度、管理效能和员工满意度的关键指标,准确、系统地计算离职人数,能够为企业制定招聘计划、优化管理策略、控制人力成本提供数据支持,以下从核心概念、计算方法、数据来源、注意事项及实际应用等方面,详细解析如何计算离职人数。

核心概念:明确离职的定义与范围

在计算离职人数前,首先需明确“离职”的定义,离职通常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主动或被动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的行为,需注意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 主动离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如寻找新的职业机会、个人发展需求、对薪酬福利不满等。
  • 被动离职:企业因绩效不达标、业务调整、违纪等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辞退、裁员等。
  • 退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通常不计入离职人数,除非企业有特殊统计需求。
  • 内部调动:员工在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岗位间的流动,不属于离职范畴。

统计时需保持口径一致,避免将非离职人员(如实习生、返聘人员)或已重新入职的员工重复计算。

核心计算方法:从基础到进阶

离职人数的计算方法可分为基础指标和进阶指标,根据企业需求选择合适的统计维度。

基础指标:离职人数与离职率

  • 离职人数:指在特定统计周期内(如月度、季度、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离职总人数,计算公式为:
    离职人数 = 统计周期内主动离职人数 + 被动离职人数
    某公司2023年5月有8人主动辞职、2人被辞退,则5月离职人数为10人。

  • 离职率:反映人员流动强度的相对指标,更便于跨企业或跨周期比较,常用计算方式有两种:

    • 月度离职率
      公式 =(月度离职人数 / 月度平均在职人数)× 100%
      月度平均在职人数 =(月初人数 + 月末人数)/ 2。
      某公司月初100人,月末110人,当月离职10人,则月度离职率 =(10 / (100+110)/2)× 100% ≈ 9.52%。

    • 年度离职率
      公式 =(年度离职人数 / 年度平均在职人数)× 100%
      年度平均在职人数 =(1月1日人数 + 12月31日人数)/ 2,或更精确地采用每月平均人数的平均值。

进阶指标:细分维度与标准化计算

为深入分析离职原因,可对离职人数进行细分:

  • 按离职性质:分别计算主动离职率和被动离职率,主动离职率过高可能反映企业文化或管理问题,被动离职率过高则需评估招聘标准或培训体系。
  • 按部门/层级:对比不同部门或职级的离职率,定位高风险群体(如销售部门离职率偏高,需分析激励机制是否合理)。
  • 按司龄:统计入职1年内、1-3年、3-5年等不同司龄段的离职人数,判断新员工留存或老员工稳定性问题。

为消除企业规模差异,可采用标准化离职率(如千分比):
公式 =(离职人数 / 平均在职人数)× 1000‰,适用于大型企业或跨行业对比。

数据来源:确保统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计算离职人数需依赖可靠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

  1.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HRIS):企业通过HRIS记录员工入职、离职、调动等信息,可自动生成离职数据,减少人工统计误差。
  2. 离职审批记录:人力资源部门保存的离职申请表、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是核验离职人数的原始依据。
  3. 薪酬系统:通过薪酬系统中停止发放工资的员工名单,辅助确认离职人员。
  4. 考勤记录:员工旷工超一定期限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需纳入被动离职统计。

数据统计需明确统计周期(自然月/财年)、统计范围(全公司/特定部门),并建立数据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实时同步。

注意事项:避免常见统计误区

  1. 重复计算问题:同一员工在统计周期内多次入职离职的,仅按1人计算;跨周期离职的,计入实际离职月份。
  2. 在职人数口径统一:平均在职人数应包含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但 exclude 外部顾问、实习生等非正式用工。
  3. 离职原因分类:区分“自愿”与“非自愿”离职,避免将退休、合同到期不续签等误计入主动离职。
  4. 数据时效性:离职人数统计应在员工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后(如最后工作日)确认,避免提前或延后统计。

实际应用:从数据到管理决策

计算离职人数的最终目的是为管理服务。

  • 若某部门离职率连续3个月高于公司平均水平,需开展员工访谈,分析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或资源不足。
  • 若新员工入职6个月内离职率偏高,可优化招聘流程(如明确岗位要求)或加强入职培训与导师制度。
  • 结合离职成本(如招聘成本、培训成本),评估离职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制定针对性留人策略。

相关问答FAQs

Q1:如何区分“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对统计有何影响?
A1:主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如辞职信、口头辞职后确认);被动离职指企业因业务调整、绩效不达标等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辞退通知、裁员协议),统计时需严格区分,因为主动离职率反映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度,被动离职率反映企业管理的稳定性,若两者混淆,可能导致对离职原因的误判,进而影响管理决策,若被动离职被计入主动离职,可能掩盖企业在绩效管理或员工关怀上的问题。

Q2:统计离职人数时,试用期员工离职是否需要单独计算?
A2:试用期员工离职应纳入总离职人数统计,但建议单独设置“试用期离职率”指标,计算公式为:试用期离职率 =(试用期离职人数 / 试用期总入职人数)× 100%,试用期离职率过高可能反映招聘标准与岗位需求不匹配,或新员工适应期支持不足,某公司试用期入职20人,离职5人,试用期离职率为25%,远高于正式员工离职率,需优化招聘流程或加强新员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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