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被开除是劳动争议中常见的情况,员工在面对此类问题时需冷静应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处理此类事件的核心在于明确“旷工”的合法性、开除程序的合规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具体可从以下步骤展开:
确认旷事实与制度依据
首先需核实公司是否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对旷工进行定义,员工手册》中是否规定旷工的认定标准(如未请假缺勤、迟到早退超过一定时长等)、旷工的天数限制及对应的处罚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若公司未履行民主程序公示的规章制度,可能因程序不合法而无法作为开除依据,员工需确认自身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如突发疾病、交通事故等)导致无法到岗的情况,若有应及时提供证明(如医院诊断书、报警记录等),避免被认定为无故旷工。
审查开除程序的合法性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且需满足以下程序要求:1. 规章制度需向员工公示,例如员工签字确认已阅读《员工手册》、公司内部培训记录等;2. 开除前应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若未建立工会,则无需履行该程序,但需保留通知证据;3. 解除劳动合同需书面通知员工,并说明理由,若公司未履行上述程序,即使员工存在旷工行为,解除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收集与固定证据
员工应主动收集对自身有利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 考勤记录:查看公司考勤系统是否有异常记录(如系统故障导致的缺勤记录错误),可要求公司提供考勤原始数据;2. 沟通记录:与主管、HR关于请假事由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录音等),证明曾尝试请假或说明情况;3. 制度文件:获取公司规章制度的完整文本,确认其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4. 开除通知:若已收到书面解除通知,需保留原件,并注意通知中载明的解除理由是否与实际旷工情况一致,若公司未提供书面通知,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证。
寻求协商与救济途径
在确认公司开除行为可能存在违法情形后,员工可优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撤销开除决定或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解除行为违法,并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2.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投诉举报:若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违法行为。
相关问答FAQs
Q1:旷工3天被开除,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A: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开除程序合法,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制度未明确规定、程序不合法或旷工事由存在正当理由(如突发疾病未及时请假),则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二倍)。
Q2:员工对旷工天数有异议,如何举证?
A:员工可要求公司提供考勤原始记录(如打卡机数据、门禁记录等),若公司无法提供或记录显示异常(如系统故障),员工可提交证人证言(如同事证明当日到岗)、工作痕迹(如当日发送的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实际未旷工,反驳公司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