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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签合同流程不合规?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人事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更影响着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风险防控,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避免劳动纠纷,保障用工合规性,同时为企业的战略发展提供人才制度支撑,以下从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签订中的管理、签订后的归档及风险防控四个维度,详细阐述如何管理人事合同。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夯实基础,规避源头风险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阶段是整个管理流程的基石,需重点围绕“合法合规”和“人岗匹配”两大原则展开。

明确合同签订主体与资格,企业需核实拟录用员工的身份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必要时可通过背景调查核实其信息的真实性,需确认员工是否年满16周岁,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避免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合同无效,对于特殊岗位(如涉及国家秘密、核心技术等),还需审查员工是否满足法定或约定的录用条件。

制定或审查合同文本内容,企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制定标准化的劳动合同文本,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对于可约定条款,如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需确保其合法性,避免出现“霸王条款”,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6个月),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进行合同签订前的沟通与告知,企业应向员工详细说明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工作职责、薪酬结构、绩效考核、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重要条款,确保员工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合同,需告知员工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并可要求员工签署《已知悉并遵守规章制度确认书》,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合同签订中的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合法有效

合同签订是双方权利义务确立的关键环节,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签署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与时间,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风险,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员工本人签字或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也需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异地入职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当场签订的情况,可通过邮寄方式签订,但需保留邮寄凭证(如EMS签收回执),并在员工入职后尽快补签,对于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用工形式,需签订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细化合同签订的记录与存档,企业需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表》,记录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合同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编号等信息,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将合同文本至少一式两份,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并在员工签收时要求其签署《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对于电子合同,需确保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妥善保存电子合同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动态跟踪,保障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后并非一劳永逸,需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变更、续订、解除或终止等事宜。

合同履行跟踪是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定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对员工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薪酬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员工也可对企业的劳动条件、薪酬支付、福利待遇等进行监督,双方应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需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或员工因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条款,并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员工岗位调整需同时调整薪资的,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明确新的岗位名称和薪资标准。

合同续订、解除与终止需严格依法操作,合同期满前,企业应提前30日与员工沟通续订意向,协商一致后及时办理续订手续,若双方不再续订,企业应在合同到期前办理终止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时),对于合同解除,无论是企业解除(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还是员工解除(如提前30日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均需符合法定程序,保留相关证据(如违纪事实记录、解除通知等),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合同风险防控:完善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为有效防范人事合同风险,企业需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从制度、人员、技术等多个层面加强管理。

制度层面,企业应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法务部负责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和风险应对措施,定期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人员层面,可设立合同管理专员或岗位,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归档、风险预警等工作,对于大型企业,还可借助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RM)或合同管理系统(CMS),实现合同信息的电子化录入、自动提醒(如合同到期提醒、试用期到期提醒等)和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技术层面,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合同管理数据库,对员工的合同信息、履行情况、变更记录等进行集中存储和动态更新,通过设置权限管理,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定期对合同管理数据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如合同签订率低、经济补偿金支付异常等),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人事合同管理流程关键节点控制表

管理阶段 关键节点 控制要点 风险提示
签订前准备 员工资格审核 核实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确认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文本制定 包含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合法合规 条款违法或显失公平
条款沟通告知 详细说明重要条款,确保员工理解 未充分告知导致争议
签订过程 签订时间 入职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 超期未签需支付双倍工资
签署流程 双方签字盖章,员工签收确认 签署不规范影响合同效力
合同份数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企业未留存合同导致举证困难
签订后管理 合同履行跟踪 定期检查工作表现、薪酬社保等 未及时发现履行偏差
合同变更 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变更 单方变更或口头变更无效
合同解除/终止 符合法定程序,保留证据,支付补偿金 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风险防控 制度建设 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职责流程 制度缺失或流程混乱
信息化管理 使用HRM/CMS系统,实现动态提醒 数据泄露或系统故障

相关问答FAQs

Q1: 员工入职后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实际发放的工资,且最多支持11个月(即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支付二倍工资),若超过1年未签订书面合同,法律上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及时补订,否则仍可能面临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Q2: 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有效?
A: 该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约定免除或转移,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要求企业补缴,并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因此发生医疗费用等损失,企业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企业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用工合规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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