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社保办理是市民和企业关注的重要事项,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关系到个人权益和用工合规性,以下从个人办理、企业办理、缴费基数与比例、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南京地区社保的具体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
(一)办理对象
- 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南京户籍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 城乡居民:南京户籍的未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儿童等,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办理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
- 南京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
- 非南京户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灵活就业且未在其他地区参加社保。
- 城乡居民:
南京户籍,未参加职工社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三)办理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南京户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南京户籍提供《江苏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南京银行卡(用于缴费扣款);
- 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部分区域要求)。
- 城乡居民:
- 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未在校就读证明(学生需提供,儿童无需);
- 南京银行卡或社保卡。
(四)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
- “江苏政务服务”APP(搜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或“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登记”);
- “南京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南京人社”-“办事服务”-“社保服务”);
- “我的南京”APP(选择“社保”板块)。
- 线下办理:
- 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保服务中心;
- 南京市各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如鼓楼区社保中心、玄武区社保中心等)。
(五)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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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江苏省或南京市规定的基数上下限自主选择(2023年基数下限为4494元,上限为24042元),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9%(含地方补充医疗费),其中2%计入个人账户,7%计入统筹基金。
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额约为4494×20% + 4494×9% = 1305.26元。
-
城乡居民社保:
- 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设为12档(如1000元、2000元、3000元……12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政府按缴费档次给予补贴(如缴1000元补60元,缴12000元补1200元)。
- 医疗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为380元(2023年标准),政府同步补贴670元,总计1050元/年。
企业办理社保(单位参保)
(一)办理条件
- 在南京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 用人单位需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包括全职、兼职、劳务派遣等形式)。
(二)办理材料
- 《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职工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等);
- 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
(三)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
- “江苏政务服务”网(选择“企业社保登记”);
- “南京人社”单位办事平台(需先注册单位账号);
- 电子税务局(同步办理社保费申报)。
- 线下办理:
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如秦淮区社保中心、建邺区社保中心等)。
(四)办理流程
- 单位登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获取社保单位编号;
- 人员增减:每月15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平台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续保手续;
- 缴费申报:每月25日前申报次月社保费,通过银行扣款或线上缴费;
- 待遇申领:职工发生生育、工伤、退休等情形时,由单位协助办理待遇申领。
(五)缴费基数与比例(2023年标准)
险种 | 缴费基数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
养老保险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下限4494元,上限24042元) | 16% | 8% |
医疗保险 | 同养老保险 | 8% | 2% |
失业保险 | 同养老保险 | 5% | 5% |
工伤保险 | 同养老保险(按行业浮动) | 2%-1.9% | 0% |
生育保险 | 同养老保险 | 8% | 0% |
注:工伤保险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如软件业为0.2%,建筑业为1.9%。
办理注意事项
- 时效要求:
- 企业需在成立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职工入职30日内需参保;
-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缴费,城乡居民社保需在每年9-12月集中缴纳次年费用。
- 信息变更:
- 个人身份证、户籍、银行卡等信息变更时,需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更新;
- 企业名称、银行账户等信息变更时,需办理社保单位信息变更。
- 跨区域转移:
- 职工跨省或省内流动就业的,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变更的,需先办理停保,再在新参保地登记。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断缴社保后,如何补缴?
解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允许断缴,补缴时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街道社保中心或线上平台申请,可补缴近3个月内的欠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补缴需缴纳本金及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但养老保险补缴年限累计计算,医疗保险补缴后可连续享受待遇。
问题2: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解答:员工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经仲裁后,企业需补缴社保及滞纳金,员工还可要求企业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无法报销的部分)。